为更好的服务全院师生,完善学院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社会和经济效益,后勤服务公司拟对2021年合同到期的商贸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为保证招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租监督小组和招租工作小组
二、招租信息
序号 |
门面位置 |
面积(㎡) |
招租项目 |
招租底价 (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东华1号,原建工系实训室 |
180 |
超市 |
400000.00 |
90000.00 |
2 |
东华2号,原建工系实训室 |
30 |
手机维修、文印店 |
50000.00 |
20000.00 |
3 |
东华3号,原建工系实训室 |
30 |
水果店 |
80000.00 |
30000.00 |
4 |
东华4号,原卡务中心 |
70 |
蛋糕、奶茶店 |
120000.00 |
40000.00 |
5 |
西苑1号,9#公寓一楼 |
280 |
超市 |
420000.00 |
90000.00 |
6 |
西苑2号,9#公寓一楼 |
30 |
水果店 |
80000.00 |
30000.00 |
7 |
西苑3号,9#公寓一楼 |
80 |
快递店 |
50000.00 |
20000.00 |
8 |
西苑4号,9#公寓一楼 |
80 |
快递店 |
50000.00 |
20000.00 |
9 |
西苑5号,9#公寓一楼 |
40 |
理发店 |
40000.00 |
20000.00 |
10 |
西苑6号,9#公寓一楼 |
40 |
眼镜维修、文印店 |
50000.00 |
20000.00 |
11 |
图书馆负一楼 |
30 |
超市 |
90000.00 |
30000.00 |
注:
1、招租底价以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2、各门面(项目)的经营范围:
本次招租门面的项目设置只限于现正在使用且租赁合同已到期的商贸门面房,不包含学院其他单位和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及学院后期因整体规划而纳入商贸门面所开办的同类项目。
超市经营范围为:副食、百货、日杂系列,不得经营和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水果店经营范围为:鲜果系列,不得经营与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蛋糕、奶茶店经营范围为:蛋糕限于成品销售,不允许现场制作;奶茶按规范流程现场制作与销售,不得经营与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快递店经营范围为:校园快件的收发,不得经营与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眼镜和文印店经营范围为:眼镜维修与销售、打字复印,不得经营与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手机维修和文印店经营范围为:手机维修、打字复印,不得经营与其它门店相关联的项目品种。
所有门店一律不得进行熟食加工制作与销售。
三、招租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6月底前。
(二)发布招租广告
2021年7月15日起分别在[随州日报]报刊、[随州供求世界]信息报、学院网站刊登和发布招租广告,同时将2021年商贸招租方案发布在后勤服务公司网站(https://hqgs.szvtc.cn/)。
(三)报名人考察、咨询、报名登记:2021年7月15日-7月25日。
(四)招租时间:暂定2021年7月28日在学院1220会议室现场招租。
四、报名资格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
2、个人报名应为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的合法公民,身体健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和一定的经济基础。
(二)部分项目要求:
1、蛋糕奶茶店:企业报名的需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个人报名的需提供由本人注册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由招租工作人员考察其经营规模后方决定是否具有报名投标资格。
2、眼镜维修和文印店:须具备眼镜维修和文印行业的经营资质以及维修资格证。
3、手机维修和文印店:须具备手机维修和文印行业的经营资质以及维修资格证。
4、快递店:须具备全国性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电商配送平台等快递行业资质,且必须提供与至少与4家(含4家)以上的快递公司签署的关于校园区域内快递收发代理权合约。
五、报名登记要求
(一)招租广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招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报名人参观考察门面位置、解答招租咨询、审核报名人资格、进行报名登记。
(二)代表单位参加招租的报名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各种资质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个人报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由县市区各医院出具的近期个人身体体检健康合格证明,且已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以及由本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无以上证明者不予登记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须充分了解招租方案内容以及后勤服务公司商贸经营合同条款,无异议并签订招租认可书后方可进行报名登记。
六、招租规则
(一)招租方式:采取以租赁费投标竞争的方式进行招租,即由选报同一类标的(门面)的报名人通过租赁费投标竞争,确定该标的(门面)的承租人。同一类项目有多个标的(门面)的,选报该项目的报名人在前一个标的(门面)未中标的情况下可以参加下一个同一类标的(门面)的招租,在前一个标的(门面)招租中已中标者不得再参加下一个同一类标的(门面)的招租。
(二)投标保证金:凡经招租工作组审定的具备招租资格的报名(单位)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标准根据所招租的门面位置、面积、项目、以及校园食品安全等层面视情制定,投标保证金标准最低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元,具体各项标准见招租信息表。
为体现招租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招租工作公平的开展,在招租过程中若发生恶意串标的现象,一经查证属实,将不予退还串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门面(项目)招租咨询报名工作开始后,报名人须充分了解本期商贸门面(项目)的招租方案内容以及后勤服务公司商贸经营合同条款,无异议后签订招租认可书,并将所报名的门面(项目)相对应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后勤服务公司财务账户,方可进行报名登记。每项招租开始前该项报名人须向招租工作人员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在招租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招租投标程序。投标人未中标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原账户不计息返还;投标人中标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门面(项目)经营合同时转换成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后勤服务公司财务部人员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解放路支行
账号:4200 1813 6550 5900 7799
(三)招租流程
1、查验投标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
2、按以下排列顺序依次进行招租:
每个标的(门面)招租时将该标的(门面)的编号、位置、面积、招租底价、经营项目等现场公示。
(1)西苑1号(超市);
(2)东华1号(超市);
(3)图书馆负一楼(超市);
(4)西苑2号(水果店);
(5)东华3号(水果店);
(6)西苑5号(理发店);
(7)西苑6号(眼镜维修、文印店);
(8)东华2号(手机维修、文印店);
(9)东华4号(蛋糕、奶茶店);
(10)西苑3号(快递店);
(11)西苑4号(快递店)。
(四)承租权中标方式
(一)每项招租均取租赁费投标金额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投标金额相同且最高者有两人及以上时,则采取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若中标者弃标则按投标金额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由下一名投标者取得中标权。
(五)标书填写要求
标书应写明投标人、门面编号、门面位置、经营项目、投标金额【以“元”为单位,投标金额必须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例:(大写:壹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柒元捌角玖分,小写:1234567.89元)】。填写标书人和报名人身份不相符、所填门面与正在进行招租的门面(项目)不相符、投标金额低于招租底价、投标金额书写不规范,以及字迹不清、涂改无法辨认的标书,作废标处理。标书填写完毕后由招租工作人员收取,并当场开标确认中标者。
(六)每个招租标的(门面)有3人及以上报名的,即可公开竞标,若报名少于3人的,则该项标的的招租视作流标,招租工作组将组织对该标的进行新一轮的招租工作。
校园快递项目在此次招租工作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在3人及以上的,则按招租规则公开竞标;若报名人在3人及以下的,则该项目的招租视作流标,招租工作组将将此项目重新挂网进行第二轮的招租,若第二次挂网招租报名人仍在3人及以下的,鉴于校园快递项目的运营环境和服务群体具有相对的特殊性,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为保证师生能便捷的收发快件,招租工作组将根据报名人资质和报名人与各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收发区域代理权合约数量,以打分制的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具体计分办法为:1、报名人具有全国性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电商配送平台等快递行业资质的,计50分;2、报名人具备校园区域内快递收发代理权的,每个计20分;3、报名人具备快递代理权但不在校园区域内的,每个计5分。招租报名结束后,招租工作组对报名人的分数进行累加统计,取分值最高的前两个报名人,以议标的方式确立校园快递项目的承租人,但议标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七)每项招租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布投标结果并当场签订招租结果认定书。
七、承租人责任和义务
学院只提供商贸门面和校内市场资源,经营中所需要的设施、设备、人员和各项费用(租赁费、人工费、水电费、各种税费等),以及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等均由承租人负责和承担。经营所需要的各类证照均由承租人办理,各类证照应在取得承租权后及时办理齐全,若因证照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全而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缴纳租金和签订合同
(一)投标中标取得门面房承租权人必须在招租会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各项缴款和签订门面(项目)经营合同等事宜,逾期视作中标人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工作组将按招租方案第六条第(四)款第(二)项约定确立新的门面(项目)承租人。投标中标取得承租权人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所中标门面(项目)的承租权或委托他人进行该门面(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发生此类现象将视作中标人违约,后勤服务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门面房,其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期门面房(项目)招租的租赁期限为三学年,即自招租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三)凡通过竞标或者议标取得门面(项目)承租权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缴清所中标门面(项目)的第一年度租金,后两年租金须于每年6月30前一次性缴清,逾期视作承租者违约,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门面房,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合同期内,门面房(项目)承租者不得无故提出终止合同退出经营,否则,所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租者确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终止合同退出经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后勤服务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会研究讨论后作出相应决定。
本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公司招租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